国有企业职工的界定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国有企业的职工包括几类?我已经第二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是1年,第二次是3年,现在处于第二次合同履行期间,我算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么,还是只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职工。如果是的话,单位是不是不能随便解雇我,并且享受国企正式职工的一切待遇。并且一旦单位破产,也得给我一个说法,不能随随便便就这么完了(因为我们这里马上农村城市化了,这个国企职工的界定对我很重要),它关系到我的去留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12-01-状态:未解决]
潘双律师的解答:
每个国企及上级机关都有自己的要求,这主要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关系,现在国企还没有完全脱离开行政模式,因此只签订劳动合同,从一定程度上讲不算是完全的国企职工,只是一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