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劳动纠纷

我在2010年08月25日进入青岛开发区某电子厂上班 《从事油漆喷涂》,12月2日至今因病旷工 公司与我未签订劳动合同 未交社保 12月9日我去要求辞职,被告知被除名,11月工资扣发
请问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哪些权益 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我有公司公布的10月份考勤表,有经理签名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09-状态:已解决]
周广凤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 要求单位缴纳保险 双倍工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只有十月分的考勤表做证据 其他什么可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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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弘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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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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