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女?应该承担责任吗
某男60岁,某女50岁,某男与某女相识二十几年,今年12月X日,某男打电话找某女,说有茶叶相送,请某女到他家取,某女到某男家后,某男提出性要求,某女同意了,但某男阳痿,至使无法完成性要求,此时,某男家因某男吸烟所至,意外失火,两人发现起火后,某男把某女送至门口,并说,你快走吧,随后,某男反回屋中扑火,造成死亡,请问,某女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某女应承担什么责任?或某女无责任?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0-12-26-状态:未解决]
杨娜律师的解答:
按照你说叙述的情况某女不承担刑事责任,没有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