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受侵犯

我跟一家超市拿了一个店面签了两年合同,由于经营不善,三个月就决定撤离,合同里写着如果违约,后果自负,后来,他扣取了我的押金,合同的事就算解决了。但是他们不让我搬走灯箱那些东西,还有装橫那些地板天花板也不让拆,这是我自己的钱弄的,大概一万块。后来叫他们补偿一半资金,他们不肯协商,而且态度恶劣,对我恐吓。不让拆也不肯给补偿,我该怎么做
补充提问:
合同里没有这个部分,没有说这些东西要归他所有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12-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1,你可以拆走你的装修,但不要损坏房子。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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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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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罪与非罪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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