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急,火火火

我朋友被公安局抓去拘留了,原因是那一天我们这边的人被一个人踢了一脚,后来我朋友就过去和他们说怎么回事,跟着原告那边的人就爆了个玻璃瓶,我们被告这边也爆了一个,后来原告那边就从后嘞着我朋友的脖子,之后两个人就倒在地上,起来的时候被告就手臂受伤了,现在他们的口供就是我朋友用刀子捅他们,现在派出所就把案件上交给公安局,现在公安局就扣留着我的朋友,派出所说我朋友是故意伤人罪,原告的伤检报告是轻伤,我想请问下我朋友范什么罪了,要拘留多久,判多久!快点回复,很急~~~~~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0-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1,是故意伤害罪,建议你们及时请律师帮你去会见你朋友,了解情况,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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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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