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求偿
1:4.18进入公司,当时没有签定合同,5月26才签,让写的5.20
2:没买保险
3:工作时间,一个月2天休息,固定薪资试用期1700,试用后最少加200,6.10我向招聘我进来的课长申请转正,也没同意,说让我别管,上面会有通知。
4:最关键的一点:才进去时候应聘的是成品仓管,后来征求我和另一个同事(也是成品仓管)意见,考察后把我调去做计划课员。后来说我能力不足,要把我调调别的岗位(原料仓管),我不同意,向总经理要求把我调回原职,他不答应。然后我之前的那个原料仓管离职,6.3把我调去,当天下午又招了个人做计划课员。6.15我辞职,辞职原因写的家事(都是这套路),实际原因就是:家事+工作不适
5:我现在的问题就是:我这算不算被迫辞职,求偿的话有多少,路线该怎么走
想劳动部门反映的话,主要强调哪几点。
谢谢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0-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结清工资。
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