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争议
各位律师好!本人在一港资(化工)企业工作有14年了。(97年至今)现在工资约3500左右。由于今年3月份生了一场大病,不能继续工作了。我想请问一下公司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如果补偿最多可以补多少?谢谢!
补充提问:
一、我工作14年公司才给我买了2年社保,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以前的社保呢?
二、生病期间的工资是全工资吗?(我现在工资约3500左右)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0-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1,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行为,你以此提出离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