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干了10年想辞职如何获得补偿

我在一间五金公司已干了12年,现已签定了无固定期合同,属基层管理人员,月工资约3000元,买医保约7年,其余啥也没有。现因个人原因想辞职(主要是腿部膝关节疼痛),请问如何获得赔偿,额度怎么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03-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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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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