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纠纷

我跟现在这个房东没有签一份新的合同,是跟之前招商处签的,他们卖了这家店面的时候,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们(我们跟招商处签合同有过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凭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可是他们并没有通知我们,那现在我们是不是有理由去要求赔偿?现在我们有某些原因不做了,可是房东却不给转让,那我们怎么办?之前的合同上有签不给转租,可是我们是直接转让给别人。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办?算是违约了吗?房东有权利说不租给我们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08-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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