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一年解除合同,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本来签订2年合同,但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提起一年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员
补充提问:
合同里面有一个无偿解除合同的条款,其中一条说业绩、工作态度均不达标,公司可以随时与乙方无偿解除合同。 我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就是认为我业绩没达到公司的要求,我的工作态度是没问题的!请问,这样的情况下乙方还能得到工资补偿吗?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08-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