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

2011年4月签的4年商铺合同,押金1.3万。业主今天说要收回商铺。合同上明确违约金是1.3万元。问题1,如果租凭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业主能否强行收回?2,如果要收回,租凭方能否得到更高的补偿金(即超过合同规定的1.3万)。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13-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1,若业主没有按合同要强收回商铺,应支付你们违约金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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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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