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律师,您好!我结婚11年,育有孩子一名,今年9月底将满10岁。我丈夫于2006年年底被我发现有外遇,之后几年也连续几次被我发现再有外遇,并且他也亲口承认,因此夫妻感情受到很大影响,从2007年开始至今没有再过夫妻生活。丈夫更于前年擅自离家与我分居至今超过两年,期间偶尔回家吃饭但从不在家过夜,并对我视若无睹实施冷暴力,对我的精神造成极大困扰。丈夫在婚后一直没有负担家庭开支,包括孩子的教育费用。而我一直在家里与公婆及孩子同住,感情融洽,有稳定工作,也负责家里的部分开支。丈夫名下有一套房子,是在婚后买的,没有房贷;有汽车一辆。现在我想跟他离婚,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同时要求精神赔偿,如果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话,我应该做好什么准备?速复为盼,非常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19-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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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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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罪与非罪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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