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为裁员却调换我的岗位,逼我自离,我求索补偿

请问:我于1997年12月16日进厂,而社保费从2008年4月公司才为我缴纳,缴纳的社保费忽高忽低,不停的变化,我能否作为辞工的理由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吗?怎样申请?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30-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1,以公司没有交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不会得到支持。
2,看公司有无其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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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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