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算方法更改未正式文件通知本人,是否违法!

我在深圳上班,我们公司有以下几种工资算法
1.普通员工(日薪) 按劳动法1320底薪+1.5倍的平时加班费+2倍的周末加班费+其他
2.文员(月薪)   按劳动法1320底薪+固定加班费+其他 (周六周日不算加班费但可以调休)
3.高层职员(月薪) 按劳动法1320底薪+固定加班费+2倍的周末加班费+其他

我本来是第一种普通员工的,可是主管告诉我从8月份开始转第二种月薪,且问主管月薪是多少,只回答是公司机密不能告知.我也没接到公司任何书面正式文件通知,我不同意,主管说强制实施.请问这种情况公司算违法吗?
补充提问:
日薪,月薪只是我们公司自己的叫法,不知道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简单点说就是普通员工是按劳动法规定计时制度来算工资,而文员就是固定每个月就例如2000,不管平时有没有加班或加班多少,周末也不算加班费,但如果上了就可以调休.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01-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1,公司变动工资结构应与员工协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我觉得应该是违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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