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判离婚吗?
我与妻子因感情不和至今已分居两年多,无小孩,她于2009年曾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当时没有答应,一审法院不判离婚,她上诉至中院后又撤诉。此后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我也不知道她人在哪里,今年3月中旬,我向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为她下落不明,法院在4月底进行公告送达。在立案后,我能够电话联系到她,但仍然不知她具体位置,她不肯离婚。法院于7月底进行第一次开庭,法官有3人,妻子本人没来,只委托律师代理说不同意离婚,我向法庭提交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法官问我财产如何分割(我有一个房子和一辆车),我同意将房子分给她,车归我。法官决定择日进行第二次开庭。
我的问题如下:1、大概什么时间可以第二次开庭?
2、法官判离婚的几率有多高?
3、大概什么时间可以出判决书?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08-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