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问题
你好!
我想你帮我解答一下我的困惑。这个月的8号,也就是大前天,我和经人介绍的,认识还不到一年、之前很少交流的女友去登记了结婚,第二天我到异地去工作,暂时离开了她,结果发现她变了一个人那样,经了解她曾经得的“神经分裂症”发作了,这让我一下子崩溃了,她的这些情况我登记结婚之前是不知道的,后来想想她之前做了很多欺骗我的事。她又说如果我想离婚就分我的财产,我们之间只是领了一个结婚证,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只是我打工有一点存款。
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怎么样才能离婚?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11-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