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调动,不同意厂方不让加班

工厂压缩,便多了个统计员,厂方要调动岗位, 撤离了办公桌,电脑,让到新的岗位上班,本人一直没同意,一直没去,与厂方协商不一致,后厂方让回原部门上班,但只安排22天8小时,之前周一到周六 ,每天晚上都有加班3-4个,工作安排便是到会议室抄写报表,抄完后在另安排其它事做,他这样就形成了变相强迫自动辞工,厂方这样做合理吗?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3-16-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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