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您好!我有一些劳资纠纷想咨询!我以前一家通讯上班,我上个月辞职了,但是工资还没发,我在那个公司做了两年,两年里公司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产品出入库没有登记,有一批手机丢了,但是不清楚是怎么丢的,那时候公司说管理者要承担责任,就签了一个一些盘点数据,叫我们签名,现在辞职了,公司说要把那些损失的钱扣在工资里,但是手机又不是我拿的,请问他们这样扣合理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3-26-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结清全部工资,你工作期间的工资你可以要回,扣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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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罪与非罪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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