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退补偿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做了一年半多,现在公司两天前通知我说要我交接工作准备离职,之前没有书面告知过我
我与公司谈补偿事宜,公司的意见是因我在职期间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了约11万的损失,但这件事并非由我引起(按公司的要求是与我有关系,且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罚了,我也签字确认了),不知这个情节下是否还能有补偿?
多谢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5-24-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就是这句话: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我咨询张勇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罪与非罪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勇律师 > 张勇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