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我在公司已工作12年,并且有两年没有与我签合同,最近公司想找理由无故辞退我,我应该怎样维权?如何得到补偿?
补充提问:
我合同到期是在2010.4.31日,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05-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若公司以此种理由解除你,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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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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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罪与非罪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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