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仲裁要求给付赔偿金
该员工是司机,与公司签的合同约定基本工资是920元,津贴是680元。但以前都按基本工资给加班费,因此解除合同之前他们每月打到卡里的钱有3000多。现公司找他们谈要减少加班,加班费也相应减少,然后该司机就在宿舍不上班,并连续3次在正班时间拒绝出车,后我司口头通知解除合同,他就去打官司了。
我们证据:1、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合同时,其大吵大闹,与管理人员推搡的视频及单位人证(无声音只有动作);
2、三次拒绝出车的单位人证(但都是本单位员工,在证明效力上有瑕疵)
3、1次其在宿舍不上班,人事经理到宿舍协商的录音及协商解除时的录音,但录音都牵扯加班费,是否提交仲裁庭?
他现在主张每年2倍的赔偿,请问:
1、现有证据是否能证明其严重违纪;
2、根据实务经验,是否有其他举证方式或其他合理方式胜诉;
3、公司在解除合同上往往被动,与员工协商,员工就称公司解除合同,单位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请劳动法专业律师解答,非专业、敷衍的不要解答,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18-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基本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