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提前解约,用房保证金可否全额退还?

我们签了2年的合同,现在租住了8个月,由于跟房东的意见分歧,想提前退租,请问能否退回全额的用房保证金?谢谢。
补充提问:
我们签订的合同特殊条款内容如下: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十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1.在签订契约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用房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随乙方退租时交还乙方,租赁期间不计利息。
3.乙方若在半年内提前退租,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若乙方在半年后退租,则不需要支付该笔违约金。

因为房东一直想出售他的房子,在中介带客户看房子期间,我们一直配合让他们进去看房子,现在已经对每几个月看一次房子的客户觉得很厌烦,所以要求房东提前解约,不过房东目前还不同意免费提前解约并归还贰万保证金,所以现在我们可以怎样维权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18-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房客提前解约,要看用房保证金在合同中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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