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面通知换岗,又不赔偿走人,该如何维权
我在一软件外包公司上班,公司有不同的外包部门,例如欧美,华为,我原由华为部门转入欧美部门(工作内容跟性质是一样的但是欧美部门工作量明显要少),因我默认同意部门所以也没有更该劳动合同(另外我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算是合同内容改变),现在换了一个项目经理,
此人能力不是太强加上我的薪水不是太高,所以平时不是太理采他,当然工作还是能够按时保量完成,现在人事以我不能胜任为借口明确不想
以N+1赔偿让我走人,我以事实反驳了让我走人的理由,人事又改为仅口头通知我换岗.
请问
1.如果让我换回华为外包部门,是否算是换岗?
2.没有书面通知我换岗,让我离开了原来的座位,又不给我理由(离开座位),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护?
3.劳动合同写有这样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对乙方做出岗位调整并调整后岗位的乙方工资,乙方理解并愿意接受此调整.
这条是否合法?我该如何反驳?
4.劳动合同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励.请问这3种都属于法律上的平均工资吗?
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28-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1,你可以继续工作,若及时到当地劳动站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