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朋友在一公司工作了十多年,之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直到07年才买社保,08年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再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现在他不想在那公司做了,可以单方面以未签收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吗?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有在公司工作的证据,有一些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证据。如果可以能得到那些补偿。能否列的详细些,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8-21-状态:未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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