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我想咨询的是“婚姻”问题,我和我老公离婚,已经开庭2次,会不会判离婚啊,还有我老公提出了20万债务,我都不知情,我们有2套房,有一个男孩,现在是孩子归他,房子没有房产证,他不承认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说是他父母的。

谢谢回答。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24-状态:已解决]
张勇律师的解答:

开庭2次,一般应当判离婚。 债务问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房子方面,要看产权人是在那一方。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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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罪与非罪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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