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我吧

我和行人发生事故,责任认定我次要责任,但是次要责任有两条,一是我为安全行驶,文明行驶。二是车辆没年审,我开的是公交车。现在单位不想承担,未年审车辆的责任,对我进行责任处罚。我有合法理由反驳吗!请帮助帮助我吧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28-状态:未解决]
韩玉强律师的解答:

应该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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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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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公司清算 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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