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求助~

我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多了,期间他要求签订过,可公司找借口拖延着,给他钱了一个产品经销合同,现员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经过仲裁后又起诉至法院,我公司主张他是公司的合作商,请问这合同有效吗?他那有录音证据,工作服,考勤,我公司该怎么办?求助,感激不尽~~
补充一下:
员工一年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给他签的产品经销合同,有几个问题:1.他要双倍工资,过来了仲裁时效了吗年?2.签订的这个产品经销合同有法律效力吗?3.要赔钱的赔给他多少钱?4.他是不是无理取闹..求助!!!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04-状态:未解决]
韩玉强律师的解答:

应认定属于劳动用工关系,你们单位属于违法用工,应依法给予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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