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主要营业地是企业法人的住所地,由该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的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的身份证明、股东的出资证明、经营场所的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议等等。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核准,向银行申请设立临时账户,股东交纳出资到该账户,由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还须要做一个环境评估报告,然后将上述材料递交公司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