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交易产权纠纷
我于2005年4月购得一位于乡镇街道的自建住宅,签订一份手书合同,对方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都交给了我,但是由于经济紧张当时未与出让人办理土地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去年邀约出让人去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时,出让人已当时房屋转让价格太低为由,提出重新加价,拒绝配合我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请问对方的行为是否违法,我方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该纠纷?求专业律师解答,可将回答发送于我的邮箱salyshy@sohu.com,谢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2-01-状态:未解决]
朱剑华律师的解答:
1、对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
2、可请所在地的社区或村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双方之间自己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调解或协商解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书面合同合法有效,判令对方履行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