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请问离婚前,户主为女方,后一直未办理过户,现女方再购房算二套房吗?
另,男方如果反悔,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有好长的时效性?谢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11-26-状态:未解决]
张元律师的解答:

女方再购房时,第一套房没转让或者过户出去,则属于第二套房;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只要是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没作处理,那么,该财产仍然处于共有状态,共有人随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没有时效限制。但是,若协议离婚时已对该财产进行了分割,一方反悔,则在一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但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则要看协议分割财产时有无欺诈、胁迫行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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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科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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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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