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9 10:48:45 作者:刘翔光 文章分类:扪虱倾谈
福建朗辰律师事务所
律所徽章文字说明
刘 翔 光
所徽图形是黑色背景中构成近似圆的红蓝黄三段软笔弧线。
红蓝黄是色轮中的三原色,其中“原色”寓意事物的基本要素,“三”表示多个,泛指一切存在形态均由诸多要素组合而成。
三段弧线呈轮回状依次括尾,暗指事物均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个体包含主导它物而又被它物所包含主导,事物在各种关系的博弈与依存的互动中呈起伏、迂回、螺旋式发展。
这是一个极具圆通思辩的具象,是对立统一规律、阴阳学说的扩展,是太极图的另类表达。图形强调:矛盾的统一体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止于存在矛盾着的双方,矛盾关系中也不一定必有一方是主要矛盾或主要方面;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内外互通、彼此渗透,要素之间相生相克、缠绕交叉,其运动遵循一定之规而又时常不循规,远比人类思维所认识和概括反映的庞大复杂。
这是对阴阳学说某个层面的进一步立体化:有阴必有阳的规律仅存在于一部分事物中,譬如人分男女、位置尊卑、决有胜负等,只是事物某个断面、某种角度的抽象,而事物本身实际上却有着更多界域、更多方位、更多子项的广泛互动。
基于此,朗辰人的处世哲学是:不唯上、不唯书而又恭长循章,守规则、讲信义而又接受权变,尽人事、畏天命而不听天由命,拒绝从众而又顺势而为,终极目标是从手段、方法、效果上渐次提升法律服务品质,以推进法治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