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厂和职工的问题。

我进厂有半年了,可是现在厂里生意不好要裁员,厂里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被裁了,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8-12-23-状态:未解决]
何光友律师的解答:

尽管你所属厂没有依法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从实际用工之日起,你与该厂已经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

而因该厂裁员而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涉及的相应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以你在该厂工作的时间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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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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