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上诉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我家有一块机动田地,以三千元卖给了别人,由于种种原因又以五千元买了回来,后来人家又不肯卖 了,又想把钱退给我家,可是我家没有同意,后来又打起了官司。这块田我家好像在八几年就种了,根据一些法律这块田还是属于我家的,现在这官司过了两年了,这田现在被征用修路,国家给了一些的赔偿,赔偿款在村部里。现在这个人家就说他跟村上也要要一些的赔偿费。我想问,他会要到这一部分赔偿款吗?他还可以上诉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殷建伟律师的解答:
根据判决那这款天还属于你家的判决结果。修路给的补偿款是这块田换来的,既然该田不属于那个人,补偿款当然不归那个人。一审民事案件的上诉期是该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超过十五天,判决生效。因此,该案对方没有上诉的机会了。如果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需要在原判决生效后二年内提出,即从他收到一审判决书的上诉期满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