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您
因为着急,我未经物主同意就使用了他的东西,当时主人亲眼看到了我用他的东西,她没有明确表示是赞成还是反对,我们也没有吵架或打架的行为,用完后我马上放到那,东西的价值也就百十来块钱,我跟主人也认识,我侵犯了他财产的所有权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30-状态:已解决]
殷建伟律师的解答:
你使用她东西的时候,确实侵犯了她的财产权,你最后将东西放回原处,说明你没有非法中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盗窃罪。只是一个民事侵权问题。当她看到你在使用,而没有提出异议时,证明她已经默许你使用了,她的默认,你的民事侵权性质也因她的默认而抵消了,不算你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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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x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