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未被被告收到,法院能否开庭

我是原告,我父亲是开挂车的,出车祸去世,我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车主有两人,一个车头,一个挂,但是传票只送到挂车车主手中,而车头的车主传票未送达,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法院能否继续开庭?如果被告找不到的话,我们能否采取公告送达的的方式,公告送达的方式是否属于“未经传票传唤”?什么情况属于缺席判决?假如一、二年找不到车头车主法院怎么判决?起诉后法院是否有结案期限?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想重新找个律师。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5-02-状态:未解决]
李伟华律师的解答:

不能,传票应当送达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过视同送达,对方收到传票后不出庭而缺席审理作出判决属于缺席判决,有审限,一审审限6个月,不包括公告等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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