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是不是发生劳动争议(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受理?还是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之前我已经提到过我与某家建筑公司存在劳动争议,拖欠我的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说需要我本人提供工资条,可是我无法提供这样的材料,而且在此建筑公司工作过程中也未曾给我过工资条。仲裁单位我也去反映过他们也提出必须提供工资条,否则没法受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如果是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受理的范围的话,那么我是否可以去监察大队反映这个情况,如果不受理,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9-13-状态:未解决]
李伟华律师的解答:
需要补充劳动关系和收入证明,走法律程序使需要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