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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受伤,现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
我今年在青岛某建筑工地意外受伤,致使左脚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工地老板垫付了该次手术费,但隔一年后还要去医院取脚上的钢板,现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我今年37岁,原籍四川广元。请专家代为解答一下,谢谢
咨询者:
fa151041
重庆
[
咨询时间:2010-12-22
-
状态:未解决
]
李伟华律师的解答:
属于工伤,按法律规定,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支付相关费用,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承担。造成残疾的,应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由企业进行相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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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华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龙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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