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了),肇事人没逃逸,经法庭怎么处理?
我朋友于2010年9月28号骑辆无牌照的踏板摩托车在徐州市区正常行驶(无驾照),把一50多岁行人撞倒在地,头部受重伤,送到医院成植物人了,过了有一个礼拜就去世了!死者家属私了要1百万(死者是铁道退休工人),我朋友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经法庭解决!于12月10号开庭审理此案!在此期间一直被公安拘留!我想问一下,我朋友会不会被判刑,如果判刑,会判几年
?如果不判,大概需要多少钱能解决此案?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12-07-状态:未解决]
钱益锋律师的解答:
要看事故认定的,如果你朋友是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自首、赔偿情节可从轻处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