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方过错,办理离婚事宜,接着咨询
非常感谢董律师、魏律师!
我还有个问题:我没有将女方跟那男子抓奸在床,(不想看到丑态,也不想控制不了自己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把自己毁了,把孩子毁了),凭他们的单独合影和QQ聊天(或短信,这个很难取证)记录上肉麻、暧昧的言语,以及他们超出正常交往的频繁的QQ聊天、手机通话、短信次数,可以向法院证明女方婚外恋吗?
法院一般怎样来界定婚外恋行为的?在没有抓奸在床、女方又百般狡辩的情况下。
谢谢!
补充提问:
谢谢符律师!
还有个问题:因为我查到了一定的证据,现女方承认,1月底我到外地出差时(就女方1人在家),那名男子到过我家里两次。一次是早上7点多,女方还未起床,打电话要男子到我家,男子来后待了半个多小时离开。女方称是要男子来我家拿东西。另一次是晚上10点左右,女方带男子到我家里,晚上12点半左右男子离开。女方称带男子来我家看电视,她本人在搞卫生,又陪男子看了电视。
女方称她没有跟男子发生性关系,连手都没有碰一下,还说将来上法庭也这么说。
我将女方的话录了音。
1、如果我凭录音和前面说的证据起诉到法院,女方坚持称当时没有跟男子发生性关系,法院会认定女方行为出轨吗?
2、如果我破解了他们的QQ聊天记录,或提请法院查阅他们的短信内容,上面有性方面的暧昧言语,加上录音证据,法院会认定女方行为出轨吗?
谢谢!盼答复!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3-07-状态:已解决]
符锐律师的解答:
这个很难的,原则上,离婚当中,要证据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必须相当充分,否则,法院都是不会去认定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