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方过错,办理离婚事宜,接着咨询

非常感谢董律师、魏律师!

我还有个问题:我没有将女方跟那男子抓奸在床,(不想看到丑态,也不想控制不了自己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把自己毁了,把孩子毁了),凭他们的单独合影和QQ聊天(或短信,这个很难取证)记录上肉麻、暧昧的言语,以及他们超出正常交往的频繁的QQ聊天、手机通话、短信次数,可以向法院证明女方婚外恋吗?

法院一般怎样来界定婚外恋行为的?在没有抓奸在床、女方又百般狡辩的情况下。

谢谢!
补充提问:
谢谢符律师!

还有个问题:因为我查到了一定的证据,现女方承认,1月底我到外地出差时(就女方1人在家),那名男子到过我家里两次。一次是早上7点多,女方还未起床,打电话要男子到我家,男子来后待了半个多小时离开。女方称是要男子来我家拿东西。另一次是晚上10点左右,女方带男子到我家里,晚上12点半左右男子离开。女方称带男子来我家看电视,她本人在搞卫生,又陪男子看了电视。
女方称她没有跟男子发生性关系,连手都没有碰一下,还说将来上法庭也这么说。

我将女方的话录了音。
1、如果我凭录音和前面说的证据起诉到法院,女方坚持称当时没有跟男子发生性关系,法院会认定女方行为出轨吗?
2、如果我破解了他们的QQ聊天记录,或提请法院查阅他们的短信内容,上面有性方面的暧昧言语,加上录音证据,法院会认定女方行为出轨吗?

谢谢!盼答复!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3-07-状态:已解决]
符锐律师的解答:

这个很难的,原则上,离婚当中,要证据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必须相当充分,否则,法院都是不会去认定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我咨询符锐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江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治安管理 合同审查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符锐律师 > 符锐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