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我买了套房子,一次性把钱付清了,但是欠他一万元到拿房产证的时候给他!可是现在去拿钥匙他说我还要给他一万元{不是拿房产证的一万元]!因为当时我们只是签了合同,写明是一次性付清了,双方都签了字,还有证明人!
但是我明明是交了那么多钱所以我不可能又再冤枉再给他一万块!他提出两个方案。一,我交一万给他拿钥匙。二,他按照违约处理,赔偿我二万元的违约金。[合同上也是这样写的]我选者的他提出的第2个方案,但是他现在要我过去拿钱,我不知道我该怎样做,他要我打收据我应该怎么写呢?

急急急~~~~~~~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5-06-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对方毁约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话,你只能追究对方违约的责任。当然你可以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我咨询董杜骄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董杜骄律师 > 董杜骄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