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叫做非法同居吗

我老公从二零一零年八月份认识了一个还未离婚带有女儿的小姐经常见面喝酒后来十一月份后每个月都去那女的住上两次左右每、、次住的时间为一个星期现在还去有时住的时间缩短了一点只有三四天二月份被我撞见了一次在自家相机里发现了两人的亲密照片严重地伤害 了我和孩子去年十一月份我手术后期间他就这样经常去那女的去住我应该怎样维护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5-14-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你先生有婚姻过错,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多分割共同财产。

我咨询董杜骄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董杜骄律师 > 董杜骄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