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出售继承房产一处,相关法律问题望指导!

我母亲离婚后由单位分得一套房子,55平米。2003年10月由于疾病母亲去世,料理后事后到2004年3月以继承的方式将房产过到我的名下。同年11月我结婚了,婚后夫家有套57㎡房现在我和我老公名下,目前为了改善居住空间,想将我继承的这套房卖出并再购买目前居住房对面的一套以使居住面积扩大,这中间由于卖房遇到问题,而要买的那套房又因为卖主催促而现行购买了,所以现在我的情况是有3套房了,我想咨询的是,我现在再要卖出我继承的那套房(急于支付买房余款)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如果方便能否详细的给予指导计算方法,非常感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2-21-状态:已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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