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期间 学生在玩耍时门牙被弹珠磕掉半个???
二年级原本的音乐课,因老师自身喉咙痛及学生请求,让他们去教室外自由活动,活动前老师一再强调过安全问题 ,在自由活动中,一起玩的同学被另一同学扔出的弹珠的反弹磕掉半颗牙(老师一直在边上巡逻),事后任课老师也采取了处理方式!现在家长要求任课老师赔偿这个那个费,大有不敲一笔不休的态度?请问该任课老师要承担什么责任?是老师承担还是学校也有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赔偿的金额有没最高限定?~~~希望您能再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下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2-22-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由致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课间活动,发生的学生间偶发人身伤害,学校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