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保全!!

我丈母娘的运沙船被合伙人低价卖了,人也跑了。现在找到了船,想通过法院打官司来告买家非法收购,因为船价值100万买家用40万买的,是不是就要用40W来做财产保全啊?她想借我的房产证来做财产保全,我会有哪些风险啊?还有像这种问题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来解决啊?

补充提问:
不好意思,忘记说了。船证上面的名字就是卖船人的名字,但他人已经跑了。他们之间的交易就只有一张收条。 还有我想知道做财产保全我会承担哪些风险?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2-23-状态:已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船舶也需要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手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船舶办理过户手续属于产权变更,只有所有人有权处置,并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必须提供买卖合同、交接文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且由当事人到场签名。你家人可以船舶所有权损害为由提请法院判令其返还船舶的。如果卖船人就是产权人,你诉讼的风险很大了。建议以合伙纠纷起诉,要求合伙人就合伙损失进行损害赔偿,合伙是建立在人身信任基础上的,你本人也要承担合伙人选择不当的风险。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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