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求助!

我于去年9月发生交通事故撞伤行人!对方第一次住院以用去11W 我以垫付7W元!交警责任认定我为主要责任 对方副责任!对方想私了.我想咨询 如果我不同意私了 在法院上述的话 按照法律 我应该赔偿什么项目的损失? 是私了好还是公了好?
QQ; 66934869 希望法邦网给于我相关解答?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2-24-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私了是可以反悔的,而诉讼判决生效后,不能反悔。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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