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欣博雅国际贸易中心租借法律咨询
北京艺欣博雅国际贸易中心在小区旁边租了个门面 因为生意冷淡合同没有到期,房租是550一个月,我交了3000的房租押金钱,问题是这样的交了3000的房租押金钱里包括了两台空调,一个热水器,一台油烟机等物品的情况下才交了3000元押金,因为当时没有写清楚房屋押金和物品押金,现在协商时房东不愿退还3000押金,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不是不愿意出违约金,但是当时是因为有东西才交了3000块。在线等答案可否有解决方案
问题补充:
一。乙方租用甲方门店,时间2010年7月25日到2011年7月24日止,乙方预交押金叁仟元给甲方,合同未到期中途不抵租金,并不退予乙方。合同到期,由甲方退还。
二.甲方门店租金为每月550元整。付款方式按季度提前交纳,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重新起租别人,乙方无条件退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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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门店内有两台空调,一台热水器,一台油烟机,一个装饰柜,一个电脑桌及一个4方桌和一台沙发。乙方租用期间不得损坏。否则价格赔偿。
八。未尽事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签字生效
问题,我想问这个3000的押金钱是指的房租押金和物品押金还是指的房屋押金,我现在想违约,协商无果,我同意给一个月的房租钱作为违约金,房东不退钱给我,如果没这些东西就不需要这么多押金
刚在网上查了资料,违约金不得高于给店家造成损失的百分之30,我已经租了7个月剩下5个月他也没理由扣我3000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