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权
父亲去世后,1991年因母亲无经济支付能力,我付全款为母亲购买房屋一套,当时签订的房屋出售合同首页购买方由我签字,末页购买方处在母亲强烈要求下只盖了母亲的人名章,无亲笔签名,付款发票上机打母亲姓名。但合同书备注有“由女儿为母亲购房居住”,未出现赠与等意思表示。该房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现母亲过世,请问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我还是母亲呢?其他兄弟姐妹可否分割?若属于我,是否还需其他材料支持?若为母亲遗产,购买之时并未将所有权赠与母亲,我应如何确权至自己名下?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24-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需要其他继承人配合你完成过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