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部被抓伤,留下了伤疤,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是一名大学生,因琐事 室友与我动了手。致使我脸部被抓伤 现在留下了疤 而且位置很明显 疤痕也比较大,这对我影响很大。请问我是否可以就此要求赔偿。而且关于赔偿的金额应该在什么样的区间?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2-24-状态:已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担心留下永久性疤痕,可以做伤残鉴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和实际支出有关。伤残赔偿金则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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