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2人结婚不久有一个1岁的孩子,女孩。从孩子出生就一直是女方家长照顾。在男方家里不管不问,女方受不了就回娘家了,一直没来往。这样的关系一直紧张了半年。还是没有结果。男方想要孩子,不讲理的, 协商是不成的。女方想起诉离婚。请问法律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呢。 麻烦您回复到我的邮箱吧,感激不尽。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27-状态:已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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