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应该怎么处理?
2009 年9月,他出资8万用我的名义买的房子用来结婚,(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之类的)后来,还差钱,就要我借了十几万,实际上,房子的总价也只有十几万那么多,因为是付首付的,其它的就用在了家庭开支上,因为他有三个儿女,还有80多岁的父母。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们结婚时没有扯结婚证,只办了酒,现在他借的钱我们都还了有6万了,我借的还没有还,如果我想现在分开,我们的房产应该怎么处理?
补充提问:
我和他生活在一起有两年了,为了照顾他的三个孩子,我的一个孩子,我就没有出去工作,买房子时借的钱,他的现在还了有六万了,我想问,这期间的钱,是算共同财产还是算他个人的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3-07-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房产可以归你,但是对方的出资要返还。